No.02 2010/10/26 23:20:43 暱稱:天空藍 加入日:2010/09/30
事情大不大條,全在於當事人的感受。
踩到我的地雷,再怎麼芝麻點小的事,都是超級大嚴重。
一絲不苟的個性,怎能接受老闆疏忽造成自己的損失。
遇上不認錯的老闆(其實是不知道究竟哪個環節出錯),損失的顧客豈會自認倒楣?
猜想,這就是老師一再提醒大家,『願意放棄要債、並且不要別人報恩。』的用意。如此,就不需要再和欠債人、報恩者,再次相遇、考試了。
看了這麼多因果故事,有時真的會覺得『有這麼嚴重嗎?』
只能當作警惕自己,凡事小心,並且養成【放棄要債、並且不要別人報恩】的念頭,才不會在不當人的時候,不經意流露出要債、討恩情的想法。
祝福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