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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17      11:04:45               暱稱:babylily               活躍度:1148               加入日:2009/09/30

  【因果故事】女(問夫妻)燒了鄰居房子(問二春)房子貼封條~~旁聽分享


生活的滋味是自己獨嘗的...讓自己過的更好 是需要的。



女....我要問夫妻因果



老師看到的畫面

前世2人是鄰居 都很窮 都已婚,你還是女的 先生還是男的。



這天 鄰居的老婆孩子回娘家去 不在家,鄰居 去後院。

就看到 妳準備煮飯了..以便先生孩子回家吃晚飯。 可是天氣看起來快下雨了! 妳家沒有屋簷, 隔壁家有屋簷,為了預防下雨 院子煮飯淋雨,妳把爐子搬到 鄰居的屋簷下煮飯,果然下雨了...妳趕快把煮好的飯菜 拿回家去,沒想到 正好刮起風..風把爐子內的火星 刮入鄰居家 著火了!



鄰居正在後院 逃得快沒被燒到,但完全不知道怎會著火? 妳則是看到著火傻住了! 先生回來妳才想到是爐火沒有熄滅造成的。這次著火 把鄰居的前屋燒毀了! 前屋是 鄰居老婆和孩子的房間。



這件事造成鄰居老婆懷疑 妳倆有曖昧 才會在他家屋簷煮飯,也因為所住的房間燒毀了!因此氣得回娘家居住。 因為 2家都很窮困也沒錢修理房子,直到約4年後,你的先生因為內疚 把所住的房子送給鄰居 你們改搬到老家居住。



這種情況 兩人認識 欠情,燒了房子欠錢部份 算還了! 但是因為著火造成鄰居婚姻出問題 老婆離家4年無房可住, 這部份 欠情 讓妳體會沒伴侶在身邊的感覺。 有什麼問題嗎?



女回應...

當年先生因事提議假離婚 已離婚20年 目前分居兩地,是法律上離婚 但實際上還是夫妻,因此兩方的親友 都不知道兩人 早已經離婚。



但2年前爭吵後 就和先生失去聯絡 ,先生好像有外遇了,先生還有和孩子聯絡和寄錢供給生活所需,我想問 那還要等他回來嗎?



老師回應....

先生是債權人婚姻走到先生提議離婚就是還清了! 這種情況 鄰居老婆也是受害者,且是兩家人的事情,可能前世老婆回來了,且妳倆已經離婚了!只能算男女朋友。妳也無權去干涉他的事情,就放手吧!不用等了...先生回頭的機會不大。



------第2個問題-----



女...我要問第2春



老師看到的畫面

一間古代的房子被貼上大叉的封條,給政府查封了! 這是妳家,妳離開很久了,回來時發現給查封了!想要進去卻進不去。



這種情況 沒有第2春,表示妳放不下第一段婚姻,曾經是妳家 妳進不去了,目前法律上離婚了就像房屋上的法律封條 阻止了妳回家的路。你會耗著... 除非 妳真的放下 轉頭走人 令覓房子。



------下面是個人看法-----



男的還是男的,女的還是女的,又是鄰居 同樣窮困,基本上相處還可以,價值觀也類似。



欠情還情,前世自己意外造成著火讓對方失去老婆一段時間,今生自己當老婆 償還欠對方 沒老婆的部份,但欠情總有還完的時候,等到男方主動提議離婚 就是清償完畢 歸零了!



基本上 男方離婚後交女友 不能算外遇,算正常男女朋友,如果是前世老婆回來了,要插入不容易,但也不是不可能,畢竟命運有 40%的變數 且 前世的老婆 體諒心 不夠又善疑 。



如果真想挽回 --就放下身段 放下面子給自己一段時間 主動去聯繫 試試看,試過了 努力挽回了...挽回不了也無憾,畢竟現在欠情部份歸零了!如果先生 心中尚未有人,是 有機會往正分邁進。



努力過後如果無效,能放下面子 轉頭另找居處 走40%的路 才有第2春的機會,是人找房子,房子不會找人的,第2春也是要自己主動才有機會。 生活是自己在過的,別太在乎親友的看法,自己過的好過的愉快最重要。 就算沒有第2春 ,只要不當第3者破壞別人婚姻,也可以 同居有伴侶的。



祝 平安喜樂!



No.01       2010/10/20      21:09:35               暱稱:小牛               加入日:2010/07/10



看了幾次文章,感慨良多,有很多想法,一時竟不知從何說起。

總之,在社會道德規範下,人還是要有[自己]的生活,

也就是要自己能開心、快樂。

第2春,大多和[異性]相連,

異性朋友也不一定要同居,保持聯絡,有空相聚就好了。(較沒壓力,不擔心離婚)

只要不是[故意]去當第三者或[蓄意]破壞別人婚姻,

那就 OK 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