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06 2012/04/05 06:02:24 暱稱:helen 加入日:2010/01/26 我覺得這個人一開始就不安好心,不然怎麼一直不付錢?之後的支票會不會是老天爺開的玩笑?讓她不得不跟你們道歉?是我想太多嗎?我平常很單純的喔! |
No.05 2012/04/03 15:00:01 暱稱:小靜 加入日:2010/10/06 總覺得,這位女士從一開始在付款部份
是不是就有投機心態呀!
而且一路看下來……
我真的不相信這位女士自己說的;一路走來,貴人非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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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04 2012/04/03 13:52:29 暱稱:涵 加入日:2010/02/08 看到這篇文章感嘆很多,首先這位女士真是愚昧到可笑,拿自己因果來開玩笑,如今人人"自求多福"都來不及,還拿來糟蹋,何其可悲!
另,老師及義工己經夠忙碌了,還要為這種事心煩,真是有夠辛苦了. |
No.03 2012/04/03 11:53:44 暱稱:伶姬 加入日:2009/09/18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我學了一課,義工們也學了一課,因為義工們沒有事先收好錢再讓她入座,還有,收支票的時候,沒有仔細核對。還好!這張支票,一年內都是有效的!
最重要的,我常說:「不要拿我開玩笑!」常在我身邊的家人或好友們都知道這件事。
我很用心的對待每一個來問事的人,我相信參加過座談會的人多少都可以體會的到,也許老天爺的答案不如您意,也許您自己當著眾人面前不敢多說話,這不是我能掌控,也不是我的錯。
在此鄭重告訴各位:「不要拿我開玩笑!」因為我真的不願意看到您受傷害!當您拿我開玩笑的時候,請別忘了!我的後面有誰!老天爺很慈悲!祂們不會害人的,祂們只不過是盡全力保護我而已!因為我是祂們的即席翻譯機器。 |
No.02 2012/04/03 11:32:50 暱稱:伶姬 加入日:2009/09/18 昨天中午的一句「我是伶姬!」對方馬上掛斷,雖然我們也馬上回撥,但是對方已關機。今天一早,與當地的讀者們聊,他們說:
一。千萬不能再加上兩個零,那樣會變成偽造文書,罪可大了。
二。一般而言,銀行會依大寫字母金額,付給我們七千美金。
三。對方可以去止付,但須付止付的罰金,以後當她再使用支票時,因為信用不良,一定會有很多的後遺症。在這個重視信譽、使用信用卡、支票等的國家,這會造成生活上極大的不便。
四。止付之後,我們可以反過來去告該女士,以七千元而言,一天可抵100元,因此她必須被關七十天,而且絕對不能用任何的替代役取代。
了解以上的狀況之後,幾個人開車到西北方看野花野草,享受一日的悠閒。 |
No.01 2012/04/02 10:36:55 暱稱:伶姬 加入日:2009/09/18 貼文前,我請負責財務的義工打電話給該女士,但沒人接聽,義工留話,請教她該怎麼辦?楊先生也打電話去,但還是沒人接聽。貼文上網後,我們三人開車外出用餐。大約兩點,女士主動來電話,她說,會重開一張支票給我們,但希望我們先將支票寄還給她。
女義工說:「我是生意人,這張支票拿到銀行,銀行一定不會付錢給我們,一般的作法是,請妳先寄新的支票過來,我們一定會將誤寫的這張寄還給妳。」兩人來回好幾分鐘,女士就是不肯答應,甚至還說:「不然我就到銀行止付…,還有,我的帳戶也沒有多少錢。」
最重要的,她還不斷抗議,她的問題沒有得到該有的解說,還說,另一位女士也在抗議(另一位女士曾回台灣問事…,座談會結束後,她對我說,因為人多,所以她不敢多講…。唉!這種情形要怪誰呢?)。最後,我從女義工手上接過手機(我就坐在義工旁邊,手機聲音是兩人都聽得到):「我是伶姬!」一聽是我,對方馬上掛斷。
我請楊先生將支票交給我,並請女義工傳簡訊告訴對方:「支票已在老師手上」
原來…,如果我們在數字70後面,再加兩個零,那麼依據大寫金額,銀行就會付我們七千元。若是她要去銀行止付,也得付罰款。若是她開出支票,卻不付款,根據德州的法律,她可能得去吃牢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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