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08 2013/01/15 00:37:25 暱稱:安迪 加入日:2012/07/04 死刑犯執行前會有法醫打麻醉,讓死刑犯無痛苦死去
被害人被殺時無打麻醉,造成內心極大恐懼及肉體極端的痛苦
死刑犯執行前可享用最後豐盛的一餐
被害人被殺前無享用最後一餐
死刑犯執行前可交代遺言
被害人被殺前沒機會交代遺言
死刑犯執行前可決定是否要器官捐贈
被害人沒機會選擇
死刑犯執行前大多數因面臨死亡....腳軟無法走路
但他有沒有想過被害人被殺時面臨的恐懼?
結論
台灣對死刑犯已經夠好了
若台灣廢死後
廢死聯盟能夠不對外募款,
將所有死刑犯自掏腰包全部帶回去養
自費養到死刑犯壽終正寢為止
這樣的話我是贊成廢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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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07 2013/01/15 00:26:23 暱稱:安迪 加入日:2012/07/04 死刑犯執行前會有法醫打麻醉,讓死刑犯無痛苦死去
被害人被殺時無打麻醉,造成內心極大恐懼及肉體極端的痛苦
死刑犯執行前可享用最後豐盛的一餐
被害人被殺前無享用最後一餐
死刑犯執行前可交代遺言
被害人被殺前沒機會交代遺言
死刑犯執行前可決定是否要器官捐贈
被害人沒機會選擇
死刑犯執行前大多數因面臨死亡....腳軟無法走路
但他有沒有想過被害人被殺時面臨的恐懼?
結論
台灣對死刑犯已經夠好了 |
No.06 2012/12/27 18:10:32 暱稱:老周 加入日:2012/12/24 很多重大殺人犯或強姦犯,都是累犯!關出來又犯案,這不是變態人格嗎,你不按法律制裁他,有多少好人等著受害,廢死聯盟這麼有愛心,我認為是自大心理作祟,不要把自己捧得這麼偉大! |
No.05 2012/12/27 14:50:46 暱稱:曉夜 加入日:2011/11/09 去年好像有一個國外新聞,女兒打電話給自己的母親說父親已經死了,熊正在吃我。過一陣子後熊帶著三隻小熊回來,女兒就在電話中跟母親告別。
聽起來是很慘痛的故事,但把人換成兔子或羚羊聽起來就很像DISCOVERY畫面中,熊為了補食而做的自然生態活動。
之後,城裡的人拿著獵槍把那隻熊和小熊全部槍殺。
來分析一下為何人們要去獵殺熊,因為熊吃了人肉之後,會有再吃人的風險。因此城裡的人為了保護自己和家族或種族的生命安全,非得殺盡殺絕不可。
那麼是執行死刑的人們錯了嗎?
還是為了生存只因生存範圍被限制而剛好覓食種類為人類的熊錯了?
我們在現在民主的體制下,大部分的人都不敢殺人,
有人拿一把手槍給你叫你殺人,說不定會嚇得腿發軟遲遲不敢動手。
但真的動手殺人了呢?那份恐懼感還會存在嗎?
為何有些人可以連續殺人毫不手軟,沒殺過人的人真的可以揣測的出來連續殺人犯的心態嗎?
我們存在著道德感,但人有一種奇妙的依存,「我做的到你也做的到,我有高標準的道德觀所以你應該也有才對。」這就是所謂的個體認同感,每個人都需要被認同,所以自己長久下來所堅持的道理,沒理由被別人否認。甚或他是窮兇惡極的殺人魔,也能夠在自己的感化下被同化成高道德標準的人類,這就是美國的英雄主義。
OK!那為何要殺人,為何要跨越那條我們永遠跨越不了的線,從另類的角度來看能夠跨越那條線,豈不是比我們還厲害,那為何會自信滿滿認為自己有能力感化他人?
對於廢死集團來說,我個人認為那只是偽善和自我滿足的行為,甚或是對現代社會體制的一種亂象。殺人的目的並不是為了覓食,只是為了個人利益,或其他種種因素,但同樣遇到那些條件之下的人,卻能用不同的方法來解決事情而不需要去剝奪人的生命權。因此,便制定法律以維持社會制序。
過去有一首歌「只要是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在台灣社會下掀起對自由主義的一陣討論,自由是在以不妨礙他人的自由的前提下所獲得的個人主權,而不是你想對公共設施潑漆或塗鴨就有你的權利。所以自由主義無限上綱之下就會造成動亂。
而廢死集團只不過是把人權主義無限上綱。
與其干擾政府讓政府無法在現行的法律之下,依法行政。不如推出有效的方法以推動法律來進行改革,例如死刑犯的處置方法。死刑犯在其他人的生命風險之下,與吃過人的熊對人的威脅來說,如同一枚定時炸彈,所有人無法掌握也無法迴避。
之前有一名性侵犯服役滿後考上台大,但台大校方拒絕該生入校。為何?不過是風險規避罷了,該生並無殺人但對婦女危害的風險,卻引起如此大的社會效應,為何廢死集團那麼有自信死刑犯的人可以很自然融入一般人的社會中。
支持廢死的人試想當你歡慶廢死成立,死刑轉為無期徒刑而台灣的無期徒刑最高只能判三十年,表現良好折半十五年,而死刑犯也因表現良好而出獄,該死刑犯就住在你隔壁,可以夜夜安眠入睡嗎?
廢死與否我並無意見,但配套措施尚未完成之下每個人都有疑慮。而那些尚未執行死刑的人,監獄所花費的社會成本正因廢死集團而不斷地流失當中,與其爭議廢死不如考慮如何對這些人作有效的利用。廢死集團vs政府也是一種另類的空轉。 |
No.04 2012/12/16 11:21:46 暱稱:Iark 加入日:2012/02/25 TO A-Piao
所以殺人判死是天經地義,如果殺人最重判無期徒刑可能會有操作空間,因為新聞有人利用此漏洞想逃避現實殺人藉此吃牢飯一輩子,而我突然想到,被殺之人不也同樣喪失生活在地球的權利嗎?它們也需要在地球磨練的機會,搞不好被殺之人比殺人犯更能對社會有正面幫助,現在我越來越覺得廢死可能是有爭議的 |
No.03 2012/12/16 11:07:17 暱稱:Iark 加入日:2012/02/25 既然法律還沒有修改,已判死刑者,公務執行單位就該執行!
就目前情況來說,廢死聯盟有干預司法的問題,最近一則新聞提到國內死刑犯因為國外干預力量,延後至過完年,至於過完年之後會不會執行還是未知數,那這就是廢死聯盟的錯了?就以上這個例子解釋不知正不正確
死刑是存是廢?沒有所謂因果的角度問題!
廢除死刑的觀點是讓犯人有重生機會,我用因果角度解釋是上天會引導人類提升靈性
老天能安排因果啟動,那麼為了讓人類更有體恤之心,不能安排廢死聯盟存在人間嗎?我想知道答案的原因,只是想知道老天會不會為了人類著想,盡量安排能讓人類提升靈性的機會或觸發人類善念的環境,就像老師您做為翻譯者,神明願意找老師幫助人類,但如果老師您不答應,那就是人們的損失,但至少神明有為了人類提升靈性做努力,因為只是提供建議不會觸犯因果,我有點失望的是像老師有能力解答的人真的很少,每場報名會都爆滿,很多人沒機會得到指點迷津的機會,其實我很高興能看到老師的影片,影片真的改變我很多
還有為了能快點清光債務,感覺應該多點天上的力量來幫人類才是,可惜人們福報不夠嗎?
看了老師的影片,感覺上天會和人類靈魂討論下次轉生事宜,安排國家時空背景等等,那麼如果安排結束人類投生人間了,因為個性改變命運,改變的過程是因果業力還是上天規劃安排就不知道
依當時空的法律而定!當時空的法律是「人」制定的,與老天爺的因果輪迴轉世完全無關!
所以廢死聯盟是這些人自發性的團體,在地球有這樣的團體以我的觀點來看還是不錯的,所以我自己打的這篇和老天相關文章可能是我腦補的產物,是我自己想太多根本沒有如此運作吧?
把觀點拉回人間,以這些人的觀點來想,人們為何會創立廢死聯盟因為有人自己的想法,可能認為不是每個殺人犯都應該判死,我是如此解讀這個回答 |
No.02 2012/12/16 07:34:41 暱稱:A-Piao 加入日:2011/12/20 Iark您有個很大的盲點
您認為活在地球才能反省
判死刑老天還要頭痛規劃下一生
但人本來就會死!
即便沒有死刑等到他百年之後
老天同樣要頭痛去規劃下一生
死刑只不過讓那天提早來臨而已
作為他違反社會的宣示與處罰
西方國家反對死刑最早出發點是宗教
漸漸轉向實務如死刑不能降低犯罪率
最常見的就是以美國各州互相比較
但那些數據本身都有統計上的問題
正好台灣有個明顯的例子
槍擊要犯張錫銘好幾次擄人勒贖
但是從來沒有一次殺過人質
被警察圍捕的時候他挾持一個農夫
沒經驗的警察拔槍還在他面前跌倒
後來警察平安爬起來、農夫被釋放
因為張錫銘知道不殺人就不會判死刑
顯然死刑有相當的嚇阻效果
人世為了社會安定所以訂出這樣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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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01 2012/12/15 23:25:39 暱稱:伶姬 加入日:2009/09/18 既然法律還沒有修改,已判死刑者,公務執行單位就該執行!死刑是存是廢?沒有所謂因果的角度問題!依當時空的法律而定!當時空的法律是「人」制定的,與老天爺的因果輪迴轉世完全無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