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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05      11:02:35               暱稱:伶姬               活躍度:3700               加入日:2009/09/18

  多元成家之我見


我只提出我的立場

但不是期待有人認同或否定

所以我不接受任何的留言

一有留言,就刪

若想分享,歡迎



憑什麼我不能有我自己的立場

==========



最近,很多人問我對多元成家的立場

在很多年以前

我就在座談會上一再提到我的立場

「同志不該被歧視」

「同志們可以結婚,但不能有小孩」



若問老天爺的立場

(就在我要寫這篇文章時,祂們跳出來表示)

因果與宗教無關,只跟法律有關

哪一國的法律呢 ? 您的國籍的法律



所以這麼多宗教人士跳出來

說: 聖經怎麼說,佛法怎麼說

講白點,關宗教何事



那已是二千多年前的「書」了

就算是二千多年前的法律好了

時空都早已變遷了

更何況當時的耶穌基督、釋迦牟尼真的是這麼說嗎

還是他們的弟子們寫出來的



就算是弟子們寫出來的

依當時的文字,經過層層的翻譯

請問,加油添醋了多少? 又錯譯了多少 ?

好,文字加油添醋也就算了

若再經過宗教人士依自己個人的意識解讀

結果呢 ?



想必釋迦牟尼、耶穌基督也只能苦笑



我曾在座談會現場臨時起意

在我解說一個案例後

隔了二十分鐘 ,回頭問所有人

剛剛那個案例的因果背景和我說的內容等等

結果,沒有一個人答對

(也許是我的不是,講得不夠吸引人)



正如有些人因為常旁聽或研讀我的著作

自認為「超了解」伶姬因果觀

於是從中找裂縫鑽,試圖游走因果邊緣

雖然當事人的所作所為

依現行的「法、理、情」都無法「定罪」

但卻忘了因果最基本的「起心動念」



這般的「起心動念」或許誰都看不到

但卻無法逃得過自己的「黑盒子」及「螢光幕理論」



耶穌基督、釋迦牟尼管得了我們選哪一個人當總統嗎

當然不可以

在靈界,也許宗教當家

在人界,對不起! 法律當家



台灣的法律怎麼來的 ?

我們小老百姓一票一票選出來的立法委員通過的



民主國家就是這樣,依法律規定

(以這次美國總統選舉為例:

美國總統選舉並非直接由人民普選,而是民眾投票選出該州選舉人,

選舉人再依照人民意志投票選出總統,

此舉也能保障部分中、小州不會因人數較少而被忽略

,但這也會形成總得票數較高,卻因選舉人票較少而輸掉選舉的情形,

希拉蕊便是美國史上第五位如此悲情的候選人。)



結論:

1。多元成家的雙方立場,請想想您的起心動念是什麼?

2。一旦法律定案,請尊重法律

3。切記 ! 因果是依「法理情」而定的,但別忘了「起心動念」



也許多元成家最後的結果並非您所願

也許您會抗議,為什麼別的國家可以、不可以

我只能反問您:

「您為什麼不投胎到那個國家 ?」



當然,您可以大聲說:

「就是因為台灣不夠理想

所以老天爺才會讓我投胎在台灣

希望我來改變台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