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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2      23:07:25               暱稱:Maggie               活躍度:268               加入日:2009/09/26

  【因果故事】女兒問與前夫的關係(亂世中的搶匪與官兵)問事業(同一世搶匪搶官銀)與母親問與二兒子的關係(背著七歲孫的老阿嬤)及問二兒子與媳婦的關係(棒打薄情郎)—旁聽分享


一位少婦與母親來問事,她說我要問我與前夫的關係。



老師閉眼調資料說:

這是一個兵荒馬亂的時代,一群搶匪說好只搶官銀不傷人,但這是一個諜對諜的情況,因為官兵派一個較瘦弱的代表拿官銀來誘敵,沒想到這個官兵看到一個高大的搶匪就緊張的跪下來把錢拿出來,妳就是那位高大的搶匪雖然說好不傷人且對方也跪下來求饒,妳還是一拳往他的臉上打下去,結果他因為失血過多死亡,那一位被妳一拳打死的官兵就是妳前夫;你們那群搶匪知道是官兵誘敵之計,也引導官兵往反方向走,結果都逃脫了。



老師說:這是欠命欠一輩子,雖然離婚也不會有下一段婚姻。



少婦說,婚前兩個人感情還很好,婚後兩個月懷孕後前夫整個人都變了,除了表明娶她是因為她可以賺錢養家外還跟她要當時結婚的聘金,當然不給他;在婆家婆婆很強勢,有婆媳問題;忍到小孩一歲多才決定離婚但捨不得孩子…

她邊說邊掉眼淚,讓人感到同情;



老師分析給她聽:因果是婚後才會啟動的;小孩就代表當時的官銀,那是屬於國家的,況且婆家代表官兵他們搶回官銀一定會好好照顧,所以妳要放心把小孩交給他們,甚至妳先生跟妳要當時的聘金也應該一併還他們免得以後有甚麼牽扯。至於在婆家妳會待得很痛苦是因為螢光幕理論,看到妳就好像看到當時的搶匪一樣,他們是逮捕搶匪歸案的人,當然就不會對妳禮遇的;但當時是亂世,對於傷了官兵欠命的部分可能不會走到妳需要照顧前夫,可是妳要有單身的打算,妳不會有下一段婚姻。



下一輪,少婦問她的事業,老師說還是同一世,搶匪搶官銀;

少婦說她目前是學校老師,不知要往哪個方向調動比較好?

老師說往鄉下的學校調動較有利,往市區會被抓;提醒妳可能拿不到退休金或這筆退休金會用在孩子身上。雖然妳抱定會一直單身,也不要將退休金納入妳的養老規劃,而是每個月薪水提撥做養老規劃。



同來的母親問與32歲兒子的關係,

老師閉眼調資料後問,會給兒子錢嗎?

女兒代母親答,弟弟沒錢,媽媽都會給錢!

老師說畫面是阿嬤背著孫子,但這孫子已經七歲了,還在背他,別人覺得奇怪這麼大了,為什麼妳還背他?妳還回說因為是金孫捨不得,背著他沒關係!



妳嚴重的阻礙孫子的成長,所以這輩子他還是來當妳的兒子;聽妳女兒說他沒錢妳還繼續給錢,又繼續阻礙成長,他看到妳就看到一直寵他,為他處理善後的阿嬤,妳應該考慮把他趕出去或自己搬去跟女兒同住。



這位母親說趕他出去是不可能,因為家裡做生意,兩兄弟都跟我同住,不可能只把老二趕出去,但看到兒媳婦會對我兒子家暴,也常常看不下去,自己的兒子怎麼會任由他太太施暴…言談中對自己兒子很心疼!



老師說妳還沒調妳兒子與妳媳婦的因果,說不定妳媳婦打妳兒子並沒有錯。不要先捨不得兒子被打。



第二輪,這位媽媽就問二兒子與媳婦的因果關係;

老師閉眼調資料,回答說:老天爺給我「棒打薄情郎」這幾個字;畫面是那一世妳媳婦也是妳兒子的老婆,這老婆是有錢的人家,資助先生事業;但先生事業成功後就搞外遇不顧家庭,沒想到這外遇也是類似仙人跳,錢被騙光了才又回頭,但回到家裡又不工作,最後這老婆恨鐵不成鋼,帶著小孩離家出走了…



老師問:妳媳婦對妳會不好嗎?



這位媽媽說:媳婦不會對我不好,但她都跟小孩關在房間裡不太願意出來,而且要求我兒子每個月一萬五的生活費一定要給她,否則就會修理我兒子,我兒子都乖乖的任她要求…



老師說:她那一世也把小孩帶離開,表示她是很顧小孩的人;誰教妳兒子那一世不顧家,她只是要求他顧家並沒有錯,而且妳兒子也有心還債,妳就要放下心,兒子由媳婦去教;倒是妳不要再繼續阻礙成長,搬出去跟女兒住,也許是好辦法。



因為曾聽過離家出走也是欠,就特地問老師說那一世她媳婦離家出走是不是也不對?



老師說她只是不想再繼續阻礙回歸家庭卻又不工作的老公成長,把孩子一起帶離開,並沒有欠她先生。



可見要怎麼智慧的處理家務事,不阻礙對方成長,真的是不容易!

No.02       2010/08/03      09:48:51               暱稱:Maggie               加入日:2009/09/26



風吹鈴搖:

我記得那一次《蓮霧雄》和他的朋友一起來問事那天,你和你父親也有來現場問事。那一天好熱鬧,好像開同樂會;會後一起旁聽的朋友介紹你就是“風吹鈴搖”,我才記起曾拜讀你以前寫的相關義診的文章。



很期待你問事的因果文章喔!



關於你提到的問題,在現場都沒想到為什麼做錯事的人可以任公職,而且還是老師;唯一曾聽過的案例是犯了公訴罪,這輩子以他的職業來償還他的過錯。



如果是這樣的話,那就可能因為“作亂”,擾亂社會秩序,今生要以教師的身份來教育學生守規矩,不要作亂;但現在的學生不好教阿!雖然她有穩定的工作卻是一項艱難的課題。



我想在老天爺的眼裡,職業本來就不分貴賤,只有“順”與“不順”的安排;你在哪裡沒有學習到,就讓你在那裡學習。這才像宗教家所講的「無緣大慈,同體大悲」的胸懷,只有以老天爺的眼光才能看到“眾生平等”的真正意義。



以上是我想得到的唯一理由,不足的地方希望多多指教。



No.01       2010/08/03      00:51:39               暱稱:風吹鈴搖               加入日:2009/09/23



妳寫得真清楚啊,當時那對母女就坐在我旁邊。我知道你是哪位了,高雄旁聽也常看到你,歡迎歡迎!新場地雲荷真的不錯,以後我應該也可以常去旁聽了。那天我臨時公親變事主,旁聽變問事,改天我再寫出來分享這有趣的經驗,雖然其實乏善可陳。



回到正題,補充一下,那天一聽到夫妻因果,又是一個問事調到多個結果的典型例子。我就想好心代提是否雙方事業都不必問了,但女子哭成那樣,我也不忍多嘴,好像旁聽者都喜歡在別人的傷口上灑鹽、補上一刀。結果第二輪問她自己的事業,果然還是同一個畫面。



為何女問事者,前世作惡(土匪、殺人),事業應該偏不順,還會有公職命呢?教職也是公職啊。伶姬老師請讓大家想一下吧,別急著跳出來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