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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6 20:09:13 暱稱:伶姬 活躍度:3704 加入日:2009/09/18
自殺因果教學--- 4
自殺因果教學--- 4
適當的人選
祂們就是這樣,照規矩該怎麼辦就怎麼辦,一定是按照「法、理、情」的順序來進行,很少有轉圜的餘地。如果讓這些在過去世曾經自殺過的人直接轉世,卻又因為過去的習性使然重蹈覆轍,那麼老天爺的慈悲與智慧何在呢?有必要讓這些人陷在自殺的泥淖中,永遠跳不出來嗎?
不會的!祂們絕對是慈悲的,但絕不是濫慈悲,自殺的人該學、該做、該改進的,還是得由他們自己來面對,老天爺只會在他們身邊安排適當的人選,幫助他們成長。這些被安排在自殺者身邊的人(欠債還債型、學習型、有恩報恩型、父母),又是基於什麼樣的「前因」之下,而有這一世的「後果」呢?
*** 第一種:是基於「欠債還債」的原因。
例如,在過去世中兩人是男女朋友的關係,互相承諾要結婚,後來一方移情別戀,假設是男方好了,害得女方在傷心欲絕之下,選擇自殺作無言的抗議。既然有了承諾卻反悔,那麼就有債權債務的關係,因此男方就是債務人,女方就是債權人。在這一世中,男方也許轉世為母親,女方變成她的女兒,當女方到了青春期的時候,如果碰到感情的不順遂,可能就會有自殺的傾向。
還有一個重點,如果傷害別人致死,到了這一世,要償還到什麼程度,才叫做還完了呢?一句話──「不是你死,便是我亡」,直到任一方斷氣了,這個債務才算結束。通常先斷氣的往往是債權人,為什麼呢?因為債務人必須要照顧債權人,所以他怎麼可以先走一步呢?如果債務人先死了,那麼債權人大概也活不了多久,除非還有別人欠他,必須要照顧他的身體。
因果罪中,排名第一的就是「自殺」,第二是「害死別人的生命」。如果走到「欠命」,那麼「欠情」、「欠錢」就得跟著一起走,而「欠命」的主要還債方式就是「照顧債權人的生命」,所以一旦害死別人的生命,當然就得照顧對方一輩子了。
前面所提這一個男朋友移情別戀的例子,有一位讀者聽了很不以為然,她說:「如果這麼小的問題,就有這麼嚴重的果報,那麼現在社會上一大堆說話不算話的人,不是全部都完蛋了嗎?現在的男女朋友交往動不動就換來換去,哪有人在乎承諾。」是啊!她說得一點都不錯,可是因果理論也沒有冤枉別人啊!
「在場的朋友,我想請問一下,你們的時代有這種情形發生嗎?在我的時代,我們都是很守信諾的。」
「沒有!我們也都是很守信的,說話就一定算話。」很多年紀大約四、五十歲的女士回答我的問題。
「何止守信,我們連手都不敢牽呢!」男士也發表了他的看法。
「妳不要用妳的觀點來看待所有的人,不守信是現在年輕人的作風,我們這一代可沒有這樣。」
*** 第二種:是基於「學習」的原因。
我們同樣用前面的這個例子,如果男女雙方並沒有任何承諾,當男方變心愛上別的女孩,女方因為想不開而選擇自殺,請問,我們能責怪男方嗎?
如果你是男方,會不會難過、會不會自責呢?如果你「放不下」,你「覺得內疚」的話,那麼就會有「心結」。一旦有了心結,老天爺就會善用你的心結,請你來幫個忙,幫助女方走出自殺的陰影。
那一世,當男方帶著「心結」而死的時候,老天爺就會去找他:「你看看,雖然你並沒有錯,但是她卻因你而死了,既然她這麼愛你,我想,也只有你才有辦法幫她忙,幫她在未來世走出自殺的陰影。你轉世去勸勸她,如果你有辦法讓她學會不再用自殺解決問題,那麼我們就會增加你的修行分數,如果你無法度她,我們也不會怪你,不會扣你的分數。」祂們能言善道而且很會循循善誘,對方往往很容易被說服,因為他自己有「心結」!
在實際的生活中,男方對女方會很照顧,因為他就是覺得內疚,所以才會有心結。可是在因果理論中,男方完全不欠女方,他非但不是債務人,而且還是債權人,因為是他答應來幫助女方的。
也就是說,在過去世的行為當中,並沒有發生所謂債權債務的關係,可是,當男方答應轉世來幫助女方的時候,這個答應老天爺的動作就是施恩,他就是施恩者,是債權人;而女方則是受恩者,就是債務人。
為什麼我要教各位分辨誰是債權人、誰是債務人呢?因為在這一世裡,男女雙方轉世為夫妻,萬一他們想要離婚,只有在債權人提出離婚要求的前提之下,才容易離得成。
各位,不知道您是否看懂了呢?這一對夫妻在過去世裡並沒有債權債務的關係,純粹是男方為了幫助女方而轉世結為夫妻,所以這一世的所作所為只是「因」而非「果」,未來世才是「果」。
在這一世,即使他們想要離婚,其實也不足為奇。雖然男方表現得像是個債務人,可是真正的債務人卻是女方,然而她表現出來的行為卻像是男方欠她的一樣,因為,女方在過去世裡就是氣男方愛上另一個女孩,所以才會自殺。在這一世裡,當她再度遇到男方的時候,潛意識裡就想要拚命抓住男孩,另一方面,又想要報復男孩。你想,他們的婚姻會好過嗎?如果女方還帶有自殺的習性,那又該怎麼辦呢?
但是,這對夫妻如果想要離婚還真的是很不容易,為什麼呢?哈哈!因為後面有老天爺在撐腰!別忘了!剛剛我不是有提過嗎?提起老天爺去找男方遊說的事嗎?男方不是答應老天爺,願意在這一世裡來幫助女方的嗎?別忘了!男方對老天爺有個承諾在先。
我常勸人:「不關你的事,就不要把它放在心上,要學會捨得、學會放下,否則一旦你有了心結,就很容易被老天爺利用。」
也有一些比較特殊的狀況,例如,女孩過去世的親朋好友或是當時一些關心她的人,自願轉世來幫助她,也屬於這一種。第二種人選的特性是,他們就算有過去世的故事發生,但是並沒有造成債權債務的關係,所以這一世的相處才是因,未來世才是果。
為此,我也常說:「一定要學會珍惜人與人之間相處的情緣,因為你永遠不知道這一世的相逢,到底是因還是果?」
*** 第三種:是基於「有恩報恩」的原因。
有心的老天爺在這裡又出現了(請參考《如來世3--因果論一》的〈有恩報恩〉篇中「有心的老天爺」那一章)。通常這種情形當事者雙方互不認識,我們還是假設女方自殺,但是男方是救她的人,不管有沒有成功,女方都得來報答男方的恩情,如果男方死後沒有對老天爺說:「我施恩不求回報。」那麼男方就是施恩者、債權人,女方則是受恩者、債務人。
再假設女方自殺的原因是不能怪罪於任何人,因此也就沒有如第一種情形所提的,有個債務人必須來還她的債。如果像第二種情形,對方那個男孩並沒有心結,或即便是有心結卻沒有答應老天爺願意去幫助女方,那又該怎麼辦呢?誰有能力來陪她轉世、來幫助她呢?
這種情形之下,老天爺並不會遊說男方,而是直接讓男女雙方投胎碰面。如果女方在過去世自殺之後,覺得自己做錯了,那麼她就有可能會想要報答男方的恩情。可是如果女方自殺的心意堅決,而且不希望獲救,那麼,她又怎麼會願意報答男方的恩情呢?
不管她怎麼想,畢竟她仍是個債務人,債務人沒有選擇的餘地,更何況債權人並未說:「施恩不求回報!」只要債權人沒有說,那麼在因果輪迴轉世的規則下,「預設值」就是-—「有恩,要報恩」。
老天爺利用男方來接受報恩的這一世,順便考考他的智慧。祂們認為,在過去世男孩救女孩是一種慈悲的表現,那一世男孩死後也許就可以升天,卻因為不知道「施恩不求回報」的法則,於是只得再來投胎轉世,接受女方的報恩。
老天爺覺得,這並不是男方的過錯,由於他對因果輪迴轉世的運作模式並不了解,因此才會有這樣的結果。老天爺於心不忍,於是就利用這次轉世,「提前考」這位施恩者的「智慧」。
如果說,過去世他救了女孩,並向老天爺表明「不求回報」,也許他就可以升天,可以從「天界」的幼稚園小班開始讀起(請參考《如來世3--因果論一》的〈考試〉那一篇)。
他在這一世裡,如果有辦法可以讓女孩不再自殺,老天爺就會在他的「智慧」修行上加很多分。假設他自己其他方面的行為都符合升天的要件,當他這一世死後也表明「不求回報」,那麼這一次的升天一定可以跳級,一跳,也許就可以從幼稚園的大班讀起,因為升級的「智慧考試」,他提前通過了。
*** 第四種:如果前面所提的三種情形都沒有發生,那麼,還有誰願意陪自殺的女孩轉世幫助她呢?在這種情況之下,誰會是最佳人選呢?「父母」!
如果不是父親就是母親,為什麼呢?因為父親與母親的角色是天職也是使命!再說,父母與子女在過去世裡就已經有基本的相處經驗,所以這一世再來相聚,會比較容易進入狀況,也會更容易了解自己的孩子。所以如果沒有其他的因素,父母就必須為「自己對孩子的教育結果」負責。
結論
自殺的人很快就會轉世,不僅帶著因自殺而產生的病痛,還得帶著當時的心結一起來轉世。老天爺一定會讓他再度面對他在過去世所逃避的問題,直到他學會「不以自殺解決問題」才算考試通過。也就是說,哪裡跌倒,就想辦法再從哪裡爬起來。
當自殺者再來轉世的時候,慈悲的老天爺一定會在他身邊安排適當的人選,幫助他學會不用自殺的方式解決問題。這個人選也許是他的債務人,或者是他的債權人,或者是他的父母,或只是個好心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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