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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23:18:21               暱稱:伶姬               活躍度:3704               加入日:2009/09/18

  因果故事分享017 心軟的獄卒


因果故事分享 017 心軟的獄卒



這般的因果故事?在座談會中已出現過多次了,有些當事人已有歲數,所以當場就可以印證,大夥兒也會聽到旁聽席中有人開口:「知法犯法!」



台灣的選舉又到了,每隔幾年總要重演一次,選舉人為了選票,有的沒有的花招、怪招、惡招…統統出現了,別以為這些「招」不會「有事」,如果他們了解因果輪迴轉世的運作…,一定會嚇壞了。



可是嘛?既然敢出惡招,又怎會害怕果報呢?好多問事者的口頭禪:「過去世的事,我怎會知道;未來世的事,誰又看得到?」我也只能說:「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偏偏也有人回:「難道妳沒聽過“船過水無痕”嗎?」



首先,讓我們先來複習「因果輪迴轉世」中有關「知法犯法」的一些基本運作模式。



一. 因果輪迴轉世中哪些人可能會有「公職命」呢?



1.好的公務人員。

2.熱心正義人士。

3.知法犯法的人。

4.冤獄。



過去世若被公務人員欺負,這一世很容易成為公務人員,就算做得很爛,也不容易被辭退。若我們阻礙公務人員成長卻傷害無辜的老百姓,這一世,我們浪費公帑被那些知法犯法的公務人員花用;未來世,我們還得浪費公帑養那些無辜老百姓來轉世的公務人員。



二.「知法犯法」的公職人員來轉世,又會有什麼樣的果報呢?



1. 考不上公立學校。

2. 大部分都考不上公職人員。

3. 若是考上公職,絕大部分都拿不到退休金。

4. 若有辦法拿到退休金,也往往會在很短的時間內「莫名其妙」的被花掉。

5. 這一世,往往會被一些「莫名其妙」的官司煩心,若真有官司,絕大部分都打不贏官司。

6. 常常被老闆、同事們另眼相看,無法取得大家的信任,總是被雞蛋裡挑骨頭。



總之,一句話:「爾俸爾祿,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話說大約十年前,有位女士問與先生的過去世關係。



過去世夫妻兩人都是男人,先生是一個死刑犯,妻子是獄卒。死刑犯懇求獄卒放他回故鄉,讓他見家人最後一面、向家人道別,三天後他就會自動回來伏法。在同情心的趨使下,自認為是在「行善」的獄卒被死刑犯說服了,卻忘卻了自己是「獄卒」的最基本職責。



死刑犯?一去不回!三天後,哪來的人影啊!獄卒終於知道自己的一番好心釀出大禍了,無法彌補又害怕上級會追究責任,於是棄官潛逃。在那一世裡,死刑犯和獄卒都沒有被抓到。



十年前女士來參加座談會時,先生大約四十歲,被公司解雇賦閒在家,兒子大約小學四、五年級,她自己則是公家機關的約聘人員,屬於薪資較低的“工”級人員。全家的經濟重擔全落在她一個人身上,心情當然煩悶,再加上先生因為沒有工作,所以家裡的氣氛也不好。



她因為很希望能夠升官佔“員”級的職缺並提高收入,但不知如何是好,所以才來參加座談會。



至於我當時的解釋?十年了,我哪會記得啊~但因果輪迴轉世的運作模式就像是「法律」,和我們不同的是──老天爺們的執法態度相當嚴謹,而且絕對盡責!說的也是!若非如此,世間人憑什麼要敬拜祂們、要學習祂們?



閉著眼睛、靜下心來想想台灣的公職人員,很多時候真的是──不是依法行事,而是看人辦事。我相信不只是台灣,別的國家也有這種情形,或多或少而已。唉~



「知法犯法」前因後果的基本解讀若有不懂,麻煩看倌們自己上網看因果教學影片的說明,在這裡,我只說明一些其他的分析與印證。

http://www.youtube.com/watch?v=Cd6CC5VbsJU

http://v.youku.com/v_show/id_XNTQyNzkwNTIw.html



各位想想看,死刑犯聰明嗎?順利潛逃成功又一直沒有被抓到的他,那一世的餘生可能會過著什麼樣的生活呢?



自以為好心行善卻縱放死刑犯的獄卒呢?罪證確鑿的知法犯法!犯下很嚴重的職務過失!我告訴她:「這一世的工作?妳一定會做得很辛苦,雖然妳可能有機會升到正式的公務員,但好戲依然在等著妳……。」哪些好戲呢?這不用我明說了!



這一世呢?結婚前,先生在一家規模很大的企業擔任中高階主管,妻子曾為他而減肥,同事們都認為是她倒追先生的。兩人結婚後,先生的工作開始每況愈下,甚至丟了工作。每當先生與妻子一起到朋友家作客時,與會者都發現一個很詭異的現象,她先生不但不與人對話,而且眼睛還會一直觀察現場的每一個人,他的舉止讓人深刻感受到他對每個人都存有很嚴重的防備心。



為什麼先生會有這般的怪異行為呢?您了解嗎?



妻子呢?為了升官而積極努力工作求表現,工作得很辛苦,但先生依然沒有工作,孩子也由她接送。在工作與家庭兩頭燒的狀況下,她如願地升官了,但卻被派到離家很遠的單位,每天早出晚歸,身心俱疲。雖然同事們都很同情她,也為她先生介紹工作,但先生做沒多久就辭職了,原因都是因為與同事們難相處,公司對這號人物都感到相當頭疼。慢慢地,先生得了憂鬱症,目前就醫吃藥中。



兩年前,她終於被調到離家稍近的單位,雖說近,但上班也要花費一個多小時的通勤時間,她的工作量稍有減少,孩子也大了,工作與家庭的壓力也跟著減輕了。然而,知法犯法的業報如影隨形,完全沒有對她鬆手!



最近,有新消息傳來!她已請律師為她打官司,為什麼?原因是她在職務上的嚴重疏失,據她自己說,是為長官處理經手,在收錢時被監視器拍到,如今面對的是公家單位對她的追究!聽到這個消息,不禁令人毛骨聳然!試想,若她只是一個“工”級的人員,只要聽從上級指派工作即可,也不需承接業務、承擔責任,也就不會發生這麼可怕的後果了。



原來,老天爺對每一筆因果帳都是「斤斤計較」的,任誰也逃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