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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01      14:39:13               暱稱:伶姬               活躍度:3700               加入日:2009/09/18

  阻礙別人的成長(一)


這篇「阻礙別人的成長」的文章是節錄自民國九十三年初出版的「通靈姬婆玫瑰心」。以下,我分成六段(一~六)貼文。



*** 阻礙別人的成長 (一)



如果「結婚」是因果輪迴轉世最重要的一門功課,那麼「不要阻礙別人的成長」,就是另一科必修的學分。



《鬱金香通靈屋》第一百四十四頁,我提到〈不要阻礙了別人的成長〉,裡面所指的是一般的人際交往過程當中可能犯下的錯誤。在這一章,我要特別強調的是,與「家屬」的生活中,如果犯了「阻礙別人的成長」之罪,又會有什麼樣的果報呢?



阻礙別人的成長,是屬於「欠情」的一種,而且是「欠情」裡面最嚴重的一種。因為最嚴重,所以就沒有辦法「說情」!一切依法究辦!



怎麼說呢?我在《鬱金香通靈屋》裡說明得很清楚,我說,在你死後,如果你是個債權人,你就有說「不要」的權利,只要你向老天爺說:「我不要債務人還債,也不要受恩者報恩。」而且,你也不是其他因果故事中「債務人」的角色,那麼這一世死後,你就可以升天。



可是,一旦你「阻礙別人的成長」,那麼你就是「債務人」的角色,沒有權利說「不要」,你就一定得來還債,要來報恩。反過來說,如果是「別人阻礙你的成長」,那麼你就是「債權人」的角色,根據上一段的說明,你只要說:「我不要債務人還債」,不就沒事了嗎?



事實不然,為什麼呢?因為「阻礙別人的成長」是「欠情」裡面最嚴重的,為了讓「債務人」可以有「重修」的機會,可以趕快「過關」,只好「麻煩」你這個債權人再次出馬。



再說清楚一點,因為「阻礙別人的成長」這個學分很難修,老天爺不希望換了老師害得學生不適應,所以就規定——只要有「阻礙別人的成長」發生,雙方當事人,不管是債權人或債務人,都得再來輪迴轉世一次,債權人「絕對」沒有說「不要」的權利。



這樣的規定很不合理,可是就因為不合理,就因為祂們的「獨裁」、「霸道」,所以才可以「強迫」大家好好面對這個問題。換句話說,我們可以知道這個問題有多麼嚴重,多麼迫切的需要改進。也許應該改進的不只是債務人,連債權人都需要再教育。



如果執政當局突然宣布「實施宵禁」,我們就會懷疑是不是治安出了很大的問題?也許就會聯想到是不是發生了什麼重大的刑案?還是我們的治安政策出了漏洞呢?兩者都有可能吧!如果真有重大刑案發生的話,為什麼在一開始的時候沒有辦法預防呢?這是不是也意味著治安政策出了漏洞呢?反之,如果治安出了漏洞,當然就很容易有重大刑案發生了!



是查辦重大刑案優先處理?還是修改治安政策為優先?我個人的看法是——一邊去尋找從破洞溜走的那一隻羊,一邊同時進行補破洞的工作,以免其他的羊隻繼續溜出去。各位讀者,您的看法如何呢?我也認為,一旦發生「阻礙別人的成長」時,債權人和債務人(雙方當事人)確實都有必要再來轉世,各自修正自己的行為。



如果只是單純「阻礙別人的成長」,那麼就只有「欠情」,並沒有「欠錢」,可是我們也發現,過去世會發生阻礙別人的成長,往往是和「金錢」有關係。因為有了足夠的金錢才比較有條件、有能力去溺愛別人、縱容別人,進而阻礙別人的成長。可是到了這一世又會是如何呢?



各位如果看完後面幾個例子就可以知道,「債權人」似乎都會忘記自己的功課,忘記修正自己過去世「我行我素」的行為。如果您就是故事中的債權人,您的下一世又可能會有什麼樣的命運呢?



債權人在過去世被寵壞了,這一世裡的他習性恐怕和過去世差不了多少,可是債務人欠他的是「情」而不是「錢」,因此債務人未必和上一世一樣,有足夠的金錢讓債權人「再度享受」。有沒有錢,會有什麼差別呢?



如果債務人因為其他因素,在這一世裡依然擁有很多錢,那麼他就有能力繼續供債權人揮霍,很難體會到事態的嚴重性。等到債務人實在受不了了,才開始想要「教育」或「教訓」債權人時,已經太慢了,因為債權人的習性比過去世更糟糕。



如果債務人在這一世裡沒有多餘的金錢供債權人花用(因為阻礙別人的成長是欠情,不是欠錢,所以老天爺不會讓債務人有多餘的金錢供債權人花用),那怎麼辦呢?債權人在過去世裡享受慣了,這一世要他吃苦,怎麼可能會受得了?就算債務人一天到晚嘮叨個沒完(這是最平常的還債方式),也是無濟於事。



如果債權人從債務人身上要不到錢,也沒做出什麼「新惡因」的話,那麼這一世過完,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的因果債也就一筆勾銷,還清了。如果債權人明知債務人沒錢供他花用,卻又拼命向債務人「強索」,或轉而向外界「借貨」、「偷竊」等,這麼一來的話,過去世裡的債權人,到了下一世一定就會變成債務人了。



在座談會中有個男性讀者,為此說了一段非常中肯的結論——「阻礙別人的成長」的確是常常被大家忽略的「小事」,只不過在這一世裡,過去世裡的「債務人」,是在「償還」自己過去世所造下的惡因;而過去世裡的「債權人」,卻往往在這一世裡,「製造」自己「下一世」的惡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