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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06      19:13:07               暱稱:伶姬               活躍度:3700               加入日:2009/09/18

  管制葯品與毒品(五)


* 如何對醫生敘說病情?



在台南的座談會,中年女士問身體,從調到的資料分析解讀,她應該是沒事,她卻說:「我有憂鬱症。」一夥人勸她:「也許是更年期的關係。」她還是說:「醫生也說我有憂鬱症,而且一直好不了,他還開藥給我吃。」在這樣的狀況下,我也不知如何是好。突然一旁有位較年輕的女士說話了:「妳能不能回家拿藥來給我看看,我是這方面的醫師,我在台北上班,今天特地南下來問事。」



女士趕忙回家取藥,沒一會兒功夫又回到現場,只見她和台北的醫生一起研究藥物。我沒空關注她們,只能繼續我的問事服務。待我告一段落:「請問醫生,妳有沒有什麼意見?」



以下,是這位好心的女醫師為我們上了寶貴的一課。



平常醫生門診的時候,大概是從早上九點到十二點,整整三個鐘頭內,他要為多少位病人看病?假設多一點,80個病人好了,醫生從九點忙到中午一點,四個鐘頭240分鐘,看80個人,一個病人平均分配到3分鐘而已。若是60個病人,一個人也是只有4分鐘。30個病人,醫生忙了3個鐘頭,一個人也只有6分鐘而已。



目前精神科正夯,醫師門診的時候,往往是病患大排長龍。依我們醫院來講,大部分一個上午的門診都將近有七、八十個病人。想想看,一個病患只被「分配」到三分鐘,這三分鐘還得要扣掉前後兩個病人進出的時間,還有醫生寫報告、開藥的時間也要扣掉,東減西扣地,請問,你還剩下幾分鐘可以和醫生對話?如果你是病人,你應該要如何把握這短短一、兩分鐘和醫生相處的時間呢?



「我一定會把握時間『趕快』告訴醫生,我這裡痛、那裡痛……。」大夥兒的答案不相上下。



站在我是醫生的立場,我覺得還有更好的方法。想想看,只有一、兩分鐘的時間,醫生光是聽你的這些病痛,一眨眼,時間就過去了。如果針對這次的病情是初診,你可以這麼做,但是如果是複診,這麼做就值得商榷了。



假設針對目前這個病況,初診的時候,你告訴醫生,你已經三天夜裡睡不著覺、頭痛、打噴嚏、胃痛、拉肚子等五種症狀。醫生隨後就為你檢查一番,再簡單問你幾個問題,最後低下頭來開藥。假設醫生針對每一種症狀各開了一種藥品,而且每一種藥每次都各吃2顆,請你連吃一個星期之後再來複診。



從醫院回家後,你乖乖地照醫生的指示吃藥,每次吞下10顆藥。一個星期後,你又來到醫生面前。

「這個星期你覺得如何?有沒有好一點?」醫生問。

「我還是睡不著覺,胃還是覺得不舒服,還是照樣拉肚子,醫生,你知道嗎?第一天的時候……。」



你啦哩啦雜地講了一大堆,只見醫生並不是很仔細地在聽你講話,而是低頭在開藥。睡不著的藥改成3顆,胃藥也改成3顆,拉肚子的藥也改成3顆,其他兩項?你沒有說,那就繼續再各維持2顆。醫生說話了:「我又加了一些藥,你回去吃吃看,一個星期後再來。下一個。」算算看,你複診回家後,一次要吃幾顆藥?13顆藥!是喜?是悲?



我的建議是這樣的,當你見到醫生的時候,你應該要先告訴醫生你身體「變好」的部分,然後再說「不好」的部分。



例如前面那個例子,你應該這麼說:「醫生,我的頭痛好了,也沒有再打噴嚏了,但是我還是睡不著覺,胃還是覺得不舒服,還是照樣拉肚子。」醫生聽你這麼說,他會怎麼想?頭痛、打噴嚏都好了,這兩種藥就不要再給了,其他三種症狀,我再各加一顆藥試試看。3×3=9,這次回家,一次吃9顆藥。請問,9顆藥和13顆藥有沒有差別呢?



差別在哪裡?亂吃藥、多吃藥,絕對會傷害身體!人的肚子,不是用來當藥罐子的,除非是有必要的時候,尤其對那些有關精神科方面的藥物,更是要特別小心。有些病人本身和病人家屬不明就裡,總以為醫生是萬能、權威的,只一昧地相信醫生說:「這些藥很『安全』。」



無論你的精神科醫師如何向你保證這些藥多安全,也都改變不了它是「管制藥品」的事實。



想想看,當初安非他命、迷幻藥LSD、搖頭丸與強姦藥片FM2被製造出來時,藥廠與精神科醫師也是大力讚揚與推廣它們,卻造成了今日的毒品氾濫。怎麼辦?若是要吃相關的藥物,請多參考相關的資訊吧!